为严格规范商业营销宣传行为,营造庆祝建党100周年良好的网络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严禁网络平台用户借庆祝建党100周年进行商业炒作,禁止发布关于政治敏感话题、言论、广告等信息以牟取不正当利益、损害国家利益的行为,一经发现,将采取立刻关停网站、封停账号等处理措施。禁止内容如下:
一、严禁发布涉及政治敏感性问题或者具有社会不良影响的广告及商业营销宣传。
二 、严禁借庆祝建党100周年名义进行商业炒作,严禁使用或者变相使用中国共产党党旗党徽、党和政府重大庆祝活动标志标识、庆祝活动宣传报道、领导人讲话等进行商业炒作,包括借机营销宣传各类禁止销售的“勋章”“奖章”“纪念章”及伪造的“纪念币”“纪念钞”“纪念邮票”等物品的违法行为。
三、严禁发布使用或者变相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的商业广告;严禁使用军服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曾经装备的制式服装从事经营活动。
四、严禁发布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的广告及商业营销宣传,包括在广告及商业营销宣传中违法宣称“特供”“专供”及 “RMDHT”(人民大会堂)、“GYZY”(国宴专用)、“JD”(军队)等情形。
五、严禁发布损害国家尊严或者利益,泄露国家秘密,以及使用不规范中国地图的广告及商业营销宣传。
六、严禁将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用于或者变相用于商标、商业广告,损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
请各海企优用户在商业广告发布、经营过程中,自觉遵守本通知要求,坚决抵制、杜绝相关违法违规情形的发生。